发文单位: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9年11月07日 |
标 题: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的通报 | |
发文字号: 来政电〔2019〕1号 |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08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来宾市节能工作部署,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市直各相关部门,对全市6个县(市、区)2018年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武宣县、忻城县评定为“完成”等级。
二、金秀瑶族自治县评定为“基本完成”等级。
三、兴宾区、象州县、合山市评定为“未完成”等级。
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评定为“未完成”等级的兴宾区、象州县、合山市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实行问责,责成1个月内向市人民政府做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对考核结果为“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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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等级、但未能完成能耗总量控制目标的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自治区及我市有关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十三五”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
附件:2018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结果
来宾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7日
附件
2018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结果
|
2018年能耗强度下降(%) |
2018年能耗总量(万吨标准煤) |
考核 得分 |
考核等级 |
||
目标 |
实际 |
目标 |
实际 |
|||
兴宾区 |
-3.81% |
-26.87 |
256.97 |
303.73 |
54.8 |
未完成 |
象州县 |
1.05% |
-6.83 |
34.67 |
36.76 |
51.3 |
未完成 |
武宣县 |
2.69% |
10.19 |
54 |
48.15 |
93.8 |
完成 |
忻城县 |
1.10% |
3.12 |
21.46 |
20.87 |
84.3 |
完成 |
金秀县 |
1.50% |
6.6 |
14.13 |
14.50 |
78.9 |
基本完成 |
合山市 |
-1.52% |
-31.88 |
49 |
45.51 |
61.3 |
未完成 |
备注:1.考核得分95分及以上为“超额完成”,80(含)—95分为“完成”,60(含)—80分为“基本完成”,60分以下为“未完成”。
2.未完成年度能源消耗强度下降目标的,直接评定为“未完成”。
文件下载:
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能耗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的通报.pdf相关链接